对残疾人免费乘公交何须内外有别

据报道,凌志坚是湖南龙山县人,从小跟外出打工的父母在无锡生活,但一直没有无锡户籍。多年来,他的残疾证想要起作用,只能靠公交司机偶尔的善心大发。

残疾人的公共福利也有户籍壁垒让人难以接受:残疾人本就是被厄运挑中的不幸者,行于世上,已经承受了太多劫波,有温度的社会,本该对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弱势群体多些人本关怀。

外地残疾人不能享受免费坐公交,于情不合,于法也无据。《残疾人保障法》第五十条规定:县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,为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供便利和优惠。它并未规定为残疾人提供便利可设户籍限制。"法无授权不可为",无锡有关方面这么做,难言妥当。

目前财政部、中国残联印发的《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中,明确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,对于残疾人康复、托养等大的福利项目,有财政兜底,且可转移支付。但残疾人免费坐公共交通的福利,确实多由地方说了算,地方有不小的裁量权。从2012年北京率先对残疾人坐公共交通免费后,当下许多城市也都实行了这一惠政。

既然是惠政,就该在低成本的情况下,尽可能地一"惠"到底。将外地残疾人纳入到惠政覆盖面尤其是免费公交这种小的福利中来,其实增加的支出寥寥无几,反而在民生账上会收获颇丰。地方财政依旧抱着户籍壁垒不放有些过时,也让人怀疑遇上了"假"残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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